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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小镇的变化


  第二天,小河要去给老姑妈上坟,大哥金正陪她去。

  吴立霁原本要留在房里忙工作,可是临近出发之前,他还是忍不住要跟出去,说是不愿错过她故乡的好山好水,其实他们心里明白,下一次还不知何时才能回来故乡,陪她走一趟回乡的路是他俩人的心愿,一种图腾一样的回归这路,寻根之旅,更是一场别开声面的告别。吴立霁难得有接近北平之前的金满月的机会,认识另一部的小河,这也是她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他敬她,也尊重她的这一个部分。

  李文秀要留在家里照顾两个幼小的孩子,顺便帮婆婆准备茶饭,招待那些热心的乡邻。四里八乡都知道离家出走的金家姑娘回来了,八年前轰动一时,当作是奇谈,八年后争相来瞧热闹,金家长媳要应酬这些闲话,抽不开身。

  一行人在镇上停下来,买纸钱和招魂幡,正遇上一群孩子欺负一个孩子,强弱分明,小河帮着打抱不平。

  被欺负的男孩站在镇边上一户人家门口,家里没有大人出头来帮他,男孩子瘦小孱弱,拖着未擦的鼻涕,裤腰掉下了一半,拖沓着,还把鞋子脱了扔在一边泥地上,光着脚在灰扑扑的泥巴地上行走。别的孩子都笑骂他蠢驴,向他丢石子,叫他“傻驴子”,“失心疯的儿子”。

  那个小男孩不会说话,发出咕噜——咕噜——奇怪的声响,怒目而视,无意识地做着反击那些欺负他的小孩的动作,蛮横而无效。金正拦着小河,不让她靠近那个脏孩子,怕男孩的粗鄙亵渎了她的善良。

  随后被欺负的孩子目光暗淡,将左手的大拇指,伸进口里吮吸,呆头呆脑进入一种冥想的无人境界。等小孩子将手指从嘴里拿出来,小河才发现那只手指与其他手指完全不同,好似他的孱弱的小个子在其他似胖狗一样敦实的男孩当中,显得格外矮小,发出刺眼的、脆弱的白,发育不良的畸形。

  小河觉得他可怜,一直盯着男孩看,他却完全看不见外界似的,自闭在吮吸大拇指的快乐里,目光呆滞地扫过身边的人,无动于衷,毫无兴趣。

  不多久,他又一次不自觉地把大拇指放进嘴里,他从吮吸中获得安慰,不愿意片刻离开嘴唇,致使他的嘴唇也出现吮吸的畸形。

  小河因为自己的身体,对孩子的遭遇特别敏感,容易为他难过。

  金正大声呵斥周边的恶作剧的顽童,驱散他们,命令他们不许欺负可怜的邻居小孩。金正如今是来安县保安团赫赫有名的队长,手下有二十来人,回乡时也是耀武扬威。他今天身上虽未穿制服,板着一张官样的脸孔颇有威吓的作用,孩子们作鸟兽散。

  孩子们躲到大人看不到的地方,继续淘气,有人还远远地丢过来一块硬泥巴,还听见顽童的童谣,“大傻子,流鼻渍,吃到嘴里,拉肚子;小疯子,吃手指,一拉就拉一裤子。”出口成脏。小傻孩也听懂了恶意,便蹲下身拾起一块碎瓦片,向远处的顽童丢去,嘴里发出呜隆的嘶吼,好像一只受伤的小兽,他感觉无法忍受的恐惧,又将左手大拇指放进嘴里,嘶吼停下来,恶意再也伤不了他,他躲进吮吸的极乐世界——他的避难所。

  金正看着小河一直未移开目光,盯着那怪孩子看,便极不情愿地向小河介绍:“还记得镇上酿酒糟坊的李三媳妇么?那一年生了一个夜哭郎,每夜啼哭,最后死了。朱组长第一次来到龙山镇,参加李镇长的寿宴,晚上睡在清流茶楼胡老五那里,就听到过可怕的哭声,后来朱组长还问我。这家就是他家,李三的媳妇当年孩子死了之后,整个人变得神神叨叨,都说她得了失心疯,脑筋不太正常。后来又生下一个儿子,举家欢喜,却没想到儿子刚满一个月,李三媳妇就上吊死了。他家人说是与家里人绊嘴,一时想不开就在夜里上吊了,谁知道是真是假呢。又有人瞎传,说是镇上冤死的小凤,化成利鬼来索命,错撞上了她,非要拉她去做伴,迷了她心窍才会寻死的,龙山镇上的人就是这么迷信,你非要听我才说的,不然真不该跟你说这些。你瞧,留下这个孩子多可怜,从一个月起就没了娘,被他奶奶用米汤一口一口度活下来,营养不好,他奶奶也是个糊涂人,没把孩子带好,他奶奶还逢人便说是他娘把疯病过给了孩子,已经有七岁了吧,却比同龄孩子显得小很多,说话也不清楚,没有一个小孩子愿意和他玩,越来越呆下去。李三家穷,再也没续娶上媳妇,家里就守着这一个。”

  小河心里酸酸的,因为自己怀了孩子,特别心软,对任何有关孩子的事都顿生怜悯之心,特别这种弱小无助的孤儿,想着他本该是个健康活泼的孩子,被放到这个世上,却没有得到该有的珍惜,没被好好对待,变成一个呆头呆脑的弱智儿童,他的母亲大概死后也难安稳,这个智障的孩子如果有人好好疼爱,也不会这么无助地吮吸手指来取得安慰,太可怜了。

  小河不自觉地将手放在腹部,那里依旧平坦,她的身材匀称,难以想像,那里面也孕育着一个新生命,她却不能单纯的喜悦,她的痛苦无法言表。见小河心酸难当,吴立霁明白她的痛苦,果断将她拉走,不再听金正婆婆妈妈的废话。

  金正一边走,一边还给小河讲镇上的变化,连丰记的糕点作坊还在老地方,前面一间铺面,后院是作坊,老板连胖子的儿子外号“连小胖”,继承这门传统的手艺,他们家的蛤蟆酥和桃酥在全来安县是有名的,隔三两日就拉上一板车去县城里卖,附近乡镇也乐意上龙山镇来赶集,专程上他们家来买茶点。

  小河怀念那酥酥香甜的味道,那一年端午节朱世永到金家做客,一起吃过,他特意夸耀这蛤蟆酥在南京也不曾吃过这么好的,特别好吃,回南京时一定要带些回去给家里人尝尝。她每想一次“朱世永”,都偷眼看一下吴立霁,像做贼一样,或是刻意地躲避,将脸背开他。

  柴家肉店的老柴掌柜已经死去两年,现在由他儿子小柴带着小媳妇在门面操持,柴老太的眼睛不好,还总是骂骂咧咧地嫌弃她儿媳妇不会做事。不骂儿媳时,柴老太就咒骂袁麻子怎么不早死,“偏偏我家老柴早死呀,好人不长命,祸害活百年。”

  铁匠铺的打铁声从街西门,顺着青石路面,传送到东头“李国琛医馆”,印守堂的山墙反身着回声,“叮当”清晰可闻。打铁声时断时续,如同并不熟练的乐师在练习演奏乐章,而乐曲中永恒不变的背景声响,却是来自袁家祠堂——高挑的屋檐上挂着四个大铜铃,随风力大小,而发出叮噹的声响,镇上的人早就习以为常,只有像他们这种异乡来的生客,才会寻着响声去眺望,在翘起的屋檐间,寻找那斑驳的铜铃。

  小镇的变化并不大,小地方的人经历平淡,随了岁月流淌,似乎没有成长,只是变大或变老,变大变老也算无甚大变化,倒是小河变化巨大,完全不是当年的金满月,她变成一个异乡人。

  镇上人还记得在印守堂帮忙的金姑娘,却不认识小河,摇着头说:“完全变了模样,认不出来啦。”

  小河长成独立成熟的女人,高贵的额头,知识丰富的大脑,堂堂正正的目光习惯与人对视,悲天悯人的心肠,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为小镇上人所陌生。

  甚至她腰板挺得很直,脚步端正,大家说:“她是一个真正的大家闺秀”,乡里人所未见过“最好的城里小姐该有的优雅风度和尊贵礼仪。”瞧见陪在身边的吴立霁,和一辆配有专职司机的吉普车,便添油加醋地断言:“金家二小姐成了一位地位显赫的官太太。”

  同辈们羡慕,却并不嫉妒。人只会嫉妒和自己平等的人,小河变成距离她们遥远,高高在上的人。

  金正脸上有光,乐于向遇到的邻居隆重介绍他的妹妹金满月,当然还有一旁尊贵无比的留洋博士,是金家的女婿,他的妹夫。金正脸上还留着青春期的残留,痘疤形成的斑点,凹凸不平,忽略这些,他还算一个相貌堂堂的人。

  乡里人见到了金正和小河,围过来,从记忆里淘出满月的名字,七嘴八舌地说起她离家出走的奇闻异事,胆大的人打量着高大的吴立霁,却又一齐闭嘴,腼腆起来。人群里推出一个胆大的婆娘,对金正说:“哦,金正,你妹妹满月平安回来啦!真是恭喜你家,金老板一定笑得合不拢嘴吧,金大娘也不必为别人提起此事而生气,与人绊嘴了!”

  街坊们见生客总是腼腆,满心欢喜,多半是发自真心,当作是自己家的喜事一般。久旱逢甘霖,以亲切的眼光打量并不熟悉的小河,露出朴素的笑容,让小河倍感亲切。

  其实金正也和乡邻一样觉得小河很生疏,父亲金百业还好,父亲一向粗枝大叶,缺乏敏感性,只是觉得女儿长大成人必然就是现在这般模样儿,没必要觉得生疏。金老板是粗中有细,情感丰富,儿女心肠重,并不理会小河的变化,只要一想到失散多年的小女儿重回到父母的家中,就喜上眉稍,额头上皱褶都拉开了,稀少的头发已经花白,激动时总忘记戴帽子就出来迎客。最近金百业是人逢喜事精神爽,遇人就宣告这个天大的好消息,弄的这两天,家里总聚来看望小河的乡邻和街坊,络绎不绝。金家上下热闹一番,拿出茶食招待一波又一波怀着好奇心的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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