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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金夕回龙山镇


  民国21年(1932年)秋高气爽,恰逢中秋佳节,金夕带着朱家孙少爷回龙山镇,所谓衣锦还乡,荣耀满门。

  她离家四年,这才第一次堂堂正正回娘家。

  嫁出去时,她十九岁,如今已是两个孩子的娘,阔别四年,心心念念,哪能不想念幼时生长的故乡。

  此时朱世永正去北平安葬叔父,他离家前她并没透露计划,只是暗暗算计他离了家,她正好出门。不想在朱二爷陪伴下回来安县,万一遇到李致毓,有朱世永在场,遇到意外尴尬,她会不知如何应付,难堪丢脸的也只会是金家女儿。

  公婆听说二儿媳妇要回娘家,孩子自打出生还没有正式拜见外公外婆,想来去一趟也是人之常情,但是不放心儿媳自己带孩子回娘家,劝说金夕等待二少爷从北平回来,再陪她回娘家。可是这次金夕不听,百般央求,说服公婆,最后朱老夫人只同意她带一个孩子回去,并派大管家周升跟着,几名家丁保护,奶妈和丫鬟杜鹃随同侍候,开了两辆车,带上满车的礼物,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带好孩子,命她早去早回,住娘家不可超三日。

  这正合金夕的心意,她并不想让龙山镇的人们知道她生了双胞胎,她母亲金大娘只对外人说起女儿接连生了两个儿子,现如今在朱家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人人都夸金家姑娘好福气。

  金夕闺中的好友,如今的娘家大嫂——文秀,也不过是连生了两胎丫头,而朱家的大嫂也生了两个闺女,真是大快人心,只有她金夕一举得两男,这才配叫天大的福份。

  回到龙山镇,各种风光,如同她嫁人那日金家的热闹,门口围了看热闹的邻居。不同的是,朱家来娶时她并未露面,顶着满月的名子上的花轿,如今带着朱家的骨血,荣归故里的是朱二少奶奶,嫁进豪门的金家大女儿——金夕颜,让众人都擦亮眼睛看一看,是她金夕在光耀金家的门楣。

  邻居们果真围聚来,擦亮眼睛,看一看风光的金夕小姐。私下里嘀咕,此时那个倒霉的满月小姐还不知在何处呢?这狠毒的姐姐倒是风光。

  朱二少奶奶不停地吩咐周管家,将为各人准备的礼物,纷纷拿出来,在邻居的眼前,一趟又一趟叫人往娘家里搬,当然,其中不少是朱二少奶奶出门带的行头,她如今可是个十分讲究的人,丫鬟婆子围前围后。

  金大娘笑得嘴都合不拢,多少年就等这一天,跟着宝贝女儿一起,扬眉吐气。

  金家女儿与娘家母亲单独关在房里,说体己话,金夕再拿出一些金条和金裹子,不是黄金首饰,而是沉淀淀、黄澄澄的长条金,每块足足有一两重,金大娘眼睛都看直了,眉开眼笑,连说:“总算是开了眼界,长这么大都没见过这么些钱财,没料到我女儿能藏了这些私房钱。”

  依金夕的心思,当然钱财不能全部依赖朱家,她不是天生就长在宝贵之家,她有着朴实的守财观念,时下里过得好也要预备着以后的光景,而且钱财不能放在一处,万一遇到个意外还有个退路。

  她千叮咛,万嘱咐,让母亲替她好好收着,“不要叫哥哥嫂子知道,就是父亲嘴不严,也不要轻易告诉他,这是用来救急的积蓄,千万收好。”金大娘在女儿的监督下,将金条藏入地下的一个活动机关里,自觉是神不知鬼不觉。

  龙山镇各家长辈不能一一上门参见,派下人将礼物一一送到门上,算是南京朱家的大户人家的气派。

  头一日,派发邻居的糕点和糖果,还在娘家大摆宴席,让乡亲见识朱二少奶奶花钱的大手笔,人人都称道:“毕竟是大门大户家的少奶奶,那排场全是最好,花钱如流水,全无小门小户的精打细算计”

  唯一没来瞻仰她的排场的人,是李镇长家的人,连一个下人和伙计都没来,金夕一直往人群中瞧,其实她如此招摇,一半是为做给李致看,她知道,就算他没有亲眼目睹,也会传到他耳朵里。

  终是要面对,不可能一辈子不见,如今见他,她有底气,也不怕。

  金夕回龙山镇的第二天下午,李致只身回到龙山镇,专门会一会朱二少奶奶。

  李致派人约请金夕到印守堂,这明摆着是要单独见她,她要不去,就说明她心里有愧,她怕了,怂了。她是金夕,她才不怕,才不认怂呢。

  另外,她也好奇:“李致现在怎么样呢?”四年不见,难道曾经青梅竹马的恋人,不会偶尔想到她么?回想她时是怎么滋味呢?

  李致事先安排好的一切,他像一个捕猎的高手,挖好了陷坑,布好了一个妙局,张开布口袋,等着有人得意忘形地往里钻。

  那天下午印守堂没人,李镇长家宅也是空无一人,李镇长与大夫人急匆匆地带伙计,下午前往县城儿子家了,戴四与妻子章荷生先生也要第二天下午才能回来。

  金夕推开虚掩的门,挺着笔直的腰杆,摇曳身姿,款款走进印守堂。

  李致正坐在院子里喝茶,她的茶碗也已经备好,就放在对面,他看见她进来后,正往她的茶碗里注茶,并不抬眼看她。

  金夕打量着眼前的男人,心里的激动使她眼前不真实。这些年来她最思念的除了家人,就是面前这个人,她将他放在和家人一样重量的天秤上。

  虽然长脸显瘦,西装笔挺,十分考究的衣装没有一根褶子,像是特意为她打扮过,衣服遮盖下的身体明显魁梧多了,肩膀也变宽了,那样结实的肩膀也靠过别的女人,金夕微微心酸。

  李致料到她并不想让人知道,她会单独来会一个男人,一个并与她有瓜葛的男人,有旧可叙的人。所以朱家的下人她一个没带,都留在金家照顾与保护朱家尊贵无比的孙少爷。

  金夕真是天不怕,地不怕,任何事情都敢做敢为,睥睨霸气,根本无需保护,一定有胆量独自前来赴约,这一切都在他意料之中。

  金夕完全将李致放置于回忆里,没让他长大,而眼前的这个男人,她几乎一眼认不出。

  李致还是消瘦的身板,衣服下却不空荡荡,他的瘦骨不再佝偻,笔直挺拔,内心变得阴狠强大,更具老成的味道,独断专行的态度像一把刀,雕刻了脸上的鲜明棱角,时间将他淬练成一个有城府的男人,加上他阴翳少笑,这些气质无形地彰显在外表,令人望而生畏。

  金夕脸有一些发热微红,难掩吃惊,仔细用眼角余光打量他,假装镇定。今天他是主,她是客,竟然变成这种局面,她一时也不敢相信。

  如果说这四年她没有想念她,那她就是自欺欺人,她曾将少年时他对她的爱,作为心理安慰,每当失意之时,朱世永因不爱她而辜负她时,便拿李致少年的爱慕来咀嚼,来证明自己并不是没人要的女人,唯一因为了解她而真心爱过她的男人只有李致,她怎能不在心中为他留下位置呢?

  金夕无数次设想他俩再次见面,最好是他俩单独见,如果有旁人在场,她没有完全把握能控制场面,以李致当年那种冲动的少年意气,一定会弄得自己出丑,无法收拾,或许自己突然失控,会痛哭流涕,无数种设想,交织在她心里。

  单独见青梅竹马的他,她才有把握控制住场面,不会太出丑,为当年的婚变,她总需要给他一个能开脱的说法,她心情激动,外表也再掩饰。

  他俩一起在小镇上长大,十几年里从未分离,再没人比他俩对彼此更加了解,她太感情用事,完全无法接受眼前的人,还是她的李致吗?如今他们却只是熟悉的陌生人。

  一起长大的李致,总是向她讨好的李致,如今脱胎长成了男子汉的李致,知道适当的时候收藏起利爪,将精明外露伪装成忠厚坦诚,她辨别不出他真实面目。

  金夕整理一下情绪,并整一整衣襟,回顾一下自己的穿着,取悦眼前的男人。

  朱家从来没有亏待过她,今天穿得十分漂亮,足以配上财阀家阔少奶奶的身份,脖子上还特意沉沉地挂了一个镶嵌红宝石的金项圈,一只手戴了沉沉的红宝石戒指,两边腕上拢着镶红宝石镂空宽手镯,明眼一看就是成套的首饰,配得一身银粉色苏绣衣裙,虽不说珠光宝气般俗气,也是大富大贵之风范。衬得齿白唇红,鹅蛋形的圆如玉盘一样,两边长长的耳坠晃动着,眼波风流。

  她较以前略显丰满,更成熟漂亮,妩媚动人,踌躇满志。

  金夕略微后悔没有穿洋装,如果穿上洋装堪堪与李致今天的穿着风格相配,龙山镇在她眼里是土气的,但是,见李致当然要——耀眼夺目。她真以为自己在李致心目中,一直是这样,从未改变。

  她知道,李致打量她,从上到下没漏掉任何一个细节,旁若无人地欣赏她的衣饰和容貌,他眼神中的贪婪,如同别样的赞许,这让她心满意足,也让她脸红。

  有些东西经年不变,比如他们的这种互相欣赏,这种眼光是她以前再熟悉不过,不禁怀念他们也曾有过的好时光。想当年,每次新衣服她都会特意展示给他看,获得他的赞美,从未让她失望,那是她美丽骄傲的动力。而这些年,似乎没有人懂得她的美丽,像独自开落的院里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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