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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妹妹


  秀秀用眼觑向哥哥的眼神处,并不指名道姓,旁敲侧击地说:“照你那么说,已经有姑娘跨了我家的门,就是一定要做我家嫂子啦?”

  这敲山震虎果然有效,金夕忙出来解释,“我可是被你这大小姐叫进去,与你作伴的,今天跨你家门槛的姑娘可就多了去啦,就怕你没那么多的哥哥。”

  姑娘们羞作一团,你推我搡。

  金正却出来打团场,嘘大家:“不可瞎说。”他这不是帮他妹妹,而是更加陷害她于众矢之的。

  李致心里挺受用,拍了袁斌一拳,说道:“你作死来啦!哪壶不开提哪壶!”

  又用眼角觑向金夕,生怕她被别人臊得会不高兴,若真恼了转身走了,岂不是大家都难堪么。

  袁斌装作不懂何意,问众人:“我刚来,不知道情况,倒底哪壶开了呀?”

  金夕佯装听不懂,也不在意,仿佛全不与她相干,后悔刚才冒失地跳出来澄清,这是越描越黑。

  金夕不愿意和他们一起提董家闺女,像是避嫌。她悄悄地走出热闹的中心地带,来到朱组长的身边,面红耳赤地向他道谢:“刚才真是谢谢你,还有——不小心踩到你——不好意思。”

  朱组长没想到她会主动找他道谢,回身看着她的红朴朴的脸颊,娇羞答答,真没料到她还能这么大方,顿生了好感。点头回答:“没什么事儿。”

  金夕很快就与他分开,回到姑娘们一起,谁都没注意他俩曾说过话,却没逃过李致疑惑的眼睛。

  大家都关注着秀秀在说话,她正在意犹未尽地打趣她哥哥:“我哥哥说董姑娘长得不好看,他才不要娶个丑的呢,他说‘既然娶妻必然要在县里挑个数一数二漂亮的’,我哥哥就喜欢——娇俏动人——”然后眼光扫过周遭女孩,最后意味深长地落在金夕脸上,捂着嘴吃吃地笑,留着半句就不说了。

  潘少十分赞同这个观点,点头如啄米,随声附合,“县里的姑娘,哪几位是数一数二的漂亮?”

  金夕装作听不懂,一脸与她不相干,并不答理她们拿她取乐。

  这些落在朱世永的眼里,他是心思通透的人,一看便明白这些人里面金夕和李致暗暗的是一对青梅竹马,少年男女的那点儿朦胧意思,人前人后终是瞒不过人,这种情形下二人意境更美。他将分剩下的烟盒放在石几上,由着金正拿去分了。

  潘少凑过来,露骨地说:“我也喜欢漂亮的。”分别用眼瞟向秀秀和金夕,可没人理睬他,更没人接茬,只有郑克双给他面子接话,而得来的又是一记转移怒气的暴栗。

  袁斌对故作矜贵又矜持的金夕,岔开话题问她:“金夕,怎么没见你妹妹来呢?她还在印守堂里听戏吗?”

  金夕随口回答:“她古怪着呢!”

  这句“古怪”无形中印证了上面那句“只有丑八怪才不敢出门”,潘少忙插话说:“难道金夕的妹妹是个丑八怪?”垂涎金夕的美貌却碍于李致兄妹不能亲近,终于可以逗引她的话题。

  哥哥金正不乐意别人将他家妹妹与董家闺女连到一起,凑成一对,用来打趣:“我妹妹小满才不是丑女,连戴四先生都说她是我们镇上的才女,是全县里数一数二也难找出的才女,一般读书后生都比她不上呢。”

  潘少一脸贱笑地嗤之以鼻:“才女和丑女还不是一个意思嘛,换一种说法罢了,哪家漂亮的闺女会浪费时光去读那么多死书,我敢说去县女子学校的闺女哪个不是为混一个才女的美名,又不要去科举考试,读书的还能漂亮到哪儿去?哪个男的会喜欢一本正经、自以为是的姑娘?”

  他说得不无道理,因为秀秀和金夕算姑娘中漂亮的,她们就不爱读书。只要听大人的话就能学到该学的,书本上那些根本既无趣又无用,读书是一件需要独处的事,意味着孤独与寂寞,小小年纪没人陪伴怎么能有人生乐趣?又不去应试当官,读那些有何用处?

  李致出于道义,也替金家兄妹解释,外加小小感慨一下:“小满长大喽,也变漂亮了,记得上回,我跟我爹从县城骑马回来,在路上遇见小满,她长高了好些,背后竟然认不出来。她一个小丫头胆子挺大,竟然能从县城步行走回镇上,三十里地要走上大半天,风尘仆仆。她斜背着一个灰布书包,手上拿着一本书,一边走一边看,还在嘴里小声地背诵诗文呢,走到跟前才认出是她。你们想想,她的脸都被晒红了,映在傍晚的霞光里,我认出她时有多好笑!我父亲都没认出她来,还向我打听这是哪家的闺女。”想到那时的模样儿,李致兀自哈哈地笑。

  金正回忆,猜测:“你讲的是春天的那次,有可能就是那次,她赌气不等我和我爹第二天一早再回龙山镇,她硬要自己回来,吃完午饭就一个人上路走回家。也没什么不放心的,她在来安县读书时,也有几次是自己走回龙山镇。”

  “太阳眼看就要落山,我父亲还想要捎她一程,她竟然直摆手不愿意,坚决说自己能走回去。鞋上满是泥土,大脚趾都挤出鞋来,辫子也被风吹得乱七八糟,那样子可狼狈啦,哈哈。”

  “你还那么有心,能端详得这般详细,连她的鞋头破了洞你都记住了!”金夕没那么喜欢她妹妹小满,但是自家兄妹欺负可以,见不得外人来拿她取笑,尤其是穿得好,头发永远都梳得一丝不苟的李文秀听在耳中。

  金夕特别敏感,觉得李致后面的话更刺耳,还是当着县里其他家闺女的面前,提起小满的鞋子上的破洞,好像金家多穷似的,金夕顿时觉得脸上无光。特别看秀秀面上有得色,她一个金枝玉叶,更觉得是看不起金家是一个小商户,不如李镇长家有钱有根基,将原本嬉笑的脸有些冷冰冰。

  金正也护着自家妹妹:“平时小满挺漂亮的,只是太认生,不喜欢搭理别人,熟人面前她还是挺活泼,说话也比别人有趣,还特别会讲故事。”

  李致虽然顾忌金夕的脸色,可是也不免嘴快:“是会说故事,小时候她还说要跟老鲁后面学说书,去跑江湖做个说评书唱快板的呢!”

  那种跑江湖的艺人虽然受人喜爱,却也最遭人瞧不起,金夕反驳道:“小满只有十一、二岁时说的话,那时她一个小孩子家懂什么呢,只是随口说说好玩罢了,如今长大了,你还拿这个取笑她?难怪她平日不理睬你。”

  李致在这方面是个笨拙的后生,没想到马屁没拍成,顺着金夕的话说:“对哦,那时小满还小,她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女孩子,不懂姑娘家以后要嫁人,哪用去跑江湖挣钱呢!”

  “她不是说不做女孩子,要剪了头戴上帽子,做说书的相公么?”金夕瞪了一眼金正,真是不知道他这话是帮谁呢?

  李致看了金夕的脸色,讨好地说:“小满确是挺漂亮,不过,龙山镇上就数金夕最漂亮。”

  他没顾虑到这句赤裸的恭维话明显得罪了在场的其她闺秀,尤其是李家文秀小姐。

  秀秀沉下脸,酸酸地说:“说到底还是金家妹妹比自己家妹妹好。”

  潘少一直将对话记在心里,接话也快:“金家两个妹妹,是指哪个妹妹?是喜欢哪一个呢?”

  秀秀不理睬他,并不想当众纠缠这个话题,没好气地转过头问袁斌:“你跑来干嘛的呢?这么慌慌张张的,跑来又不说话。”

  袁斌愣一下,不知发生什么,然后恍然大悟,突然想起:“大夫人让我来请朱组长入席,也请各位少爷小姐快点过去坐席了,马上就三点钟了,县城来的客人还要赶回去,要早点儿开席。”

  袁斌是大袁郢的袁氏家族宏字辈的子侄,全名袁宏斌,同辈就把“袁斌”二字当作他的小名来唤。比李致大两三岁,长得面皮粗糙显老成一些,一起在镇上私塾上过两年,十岁时跟着同宗伯父袁木匠做学徒,这学了有十年的手艺,名声很不错,至今还未娶上亲。

  小伙子话不多但对邻里格外热心,非常讨人喜欢,又肯帮忙。寿宴用的喜棚、花灯、对联,是袁斌带人搭的、挂的、贴的,前两天就来镇长家帮忙搭好了寿棚。

  朱组长笑盈盈地听他们说笑,这时抬起手,露出腕上精美的手表,果然已经下午三点钟。后生们见他还佩戴着西洋人的名贵手表,更觉得敬重他。

  众后生踩灭了烟蒂,随后出来进门厅入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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