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岛 > 《论语》通读 > 14.07

14.07


  宪问篇第十四子曰:“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无诲乎?”

  爱之,能勿劳乎?《孔注》的解释是:“言人有所爱,必欲劳来之。“忠焉,能无诲乎?《集注》的解释是:“忠而知诲之,则其忠也大矣。“

  孔子说:“爱人,能够不*劳吗?为人忠,能够不教诲吗?“首先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爱人,应该是指“仁者爱人“的一种大爱。诚然,这不是一种无原则的溺爱,也不是什么事都包办代替,而是从仁爱出发,帮他之所需,急他之所想,协助他尽快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和自主生存的能力。就象教小猫钓鱼一样,大爱给小猫的是一根钓鱼竿和如何钓鱼的技能;而小爱只知道把鱼送到小猫的嘴边。按照这样的理解,小猫在得到钓鱼竿和如何钓鱼的技能之后,必须自己*劳去完成钓鱼的事,所以能不*劳吗?显而易见的是:与小爱相比,大爱更需要开动脑筋,才能尽快教会小猫,让小猫自立。这难道不是一件更*劳的事吗?有道是:爱而不劳,非大爱。

  再说这里的忠,应该是泛指“为人谋而不忠乎“的忠。也就是说,为人谋事必须尽忠尽责。那么,怎样才算尽忠尽责呢?如果你只知道完成交办的事,对于其他事则不问不闻,或者明知人家不懂,你也不主动教诲;或者明知是错的,你也姑息迁就,不加以批评指正。这样做,能算是真正的尽忠尽责吗?历史上,魏征多次面谏唐太宗,海瑞扔掉乌纱帽批评皇帝,不就是一种赤胆忠心的写照吗?所以说,忠而不诲,非真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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