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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结拜


  天还没亮,曹文焕从睡梦中醒来,听到刘国能在旁边低声呻吟,伤口处绑着的布条已经渗出了鲜血,整个中枪的小腿肚子足足肿了一圈之多。

  看来,刘国能的腿伤如果不及早医治,把伤口里面的铅丸取出来,他的这条腿就得据掉。

  曹文焕有些着急,这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大城离的又远,本来附近有一个坞堡,还被刘国能带兵血洗了,其它老百姓都走的走、跑的跑,上哪里找大夫给他医治呢?

  左思右想没有撤,忽然灵机一动,曹文焕想起了一样东西:火药。

  在现代当学生的时候,喜欢和同学出去看电影,记得在许多黑道的影片里面,一旦有人被枪打中了,黑道中人为了取出伤口里面的子弹,就会用长刀硬生生的把弹头剔出来,然后把火药洒在伤口处,再把它引燃,这样可以封住伤口,达到消炎止血的效果。

  想到这里,曹文焕试探着去问刘国能,以前在他老营里的物资中,有没有火药这种东西。刘国能犹豫一下,点了点头。他和官军打了多年的仗,缴获过不少官军的武器盔甲,其中就包括大量火器和火药。只是最近一段日子,官军集结重兵围剿,刘国能为了轻松上路,许多重要物资都扔了,不过有些从官军队伍中叛逃过来的贼兵,还是保留了一些火器和火药的。

  听到这个消息,曹文焕心中一喜,虽然现在还饿着肚子,但是他还是坚持把刘国能背到了外面,重新骑上了战马。

  回到昨夜激战过的坞堡,勇卫营的禁军已经撤离了,地上留下了大片无头尸体。曹文焕下了马,开始逐个尸体翻看。所有贼寇的衣甲和武器都被禁军当作战利品带走了,单衣赤脚的横卧在地上,十分的悲惨。

  看着这些贼兵的样子,刘国能胸口疼痛,差点喷出血来。

  曹文焕东查西找的翻了大半天,累得满身臭汗,终于在一个贼兵的身上发现了一点火药。这个火药袋子,是被贼兵胡乱塞到了内裤里面的,之所以没被官军发现,想必是昨夜袭营的时候,这位仁兄应该是在出恭,所以慌慌张张的提裤子,顺手把药袋扎在了里面。

  拿到了火药,曹文焕把刘国能扶到了坞堡内的一个小屋子里,给他讲述了自己取出铅丸的过程,并且问他能不能忍住。

  刘国能纵横沙场多年,两眼一闭,意思是这个问题根本就不需要问。

  准备好了火刀火石和火药,曹文焕从胸衣内掏出短刀,找好伤口的位置,先用刀尖剔光了周围的腐肉,使伤口处流出鲜红的浓血,然后分开肌肉,把手指伸进肉洞里面拈取铅丸。

  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刘国能全身不停地颤抖,最后抓起了一根木棍放在嘴里,喉咙中发出呜呜地声音,头上冒着白丝丝的热气,满脸都是豆大的汗滴。

  但是他始终也没有痛得大叫大嚷,这让曹文焕心里颇为佩服,闯塌天就是闯塌天,能在流寇中称大王,名列“十五家七十二营”之一,他身上肯定是有过人之处的。

  终于,曹文焕用食指和中指夹出了铅丸,第一次干这种事的他,也终于吁了一口长气,擦了擦额头上的细汗。随后他把火药覆在了伤口上,用火刀火石点燃。

  嘶的一声,一阵白气冒出,刘国能大叫一声,晕死过去。

  这次还是没有什么悬念,和想像中的一样顺利,曹文焕像全身虚脱了似的躺在地上,感觉衣服里里外外都被汗水湿透了。

  在这个坞堡的井里打了些水,给刘国能灌下去,随后曹文焕把马杀掉,拢起了一堆篝火烧烤马肉,在这个遍地死尸的坞堡里,两个男人吃得津津有味儿。

  “张兄弟,俺还是不明白,你究竟为什么救俺?”

  吃饱之后,两个人无所事事,刘国能奇怪的望着曹文焕,看得出,他的眼睛里充满了感激,心中已经对这个张献忠的“义子”半点芥蒂也没有了。

  曹文焕沉思了一下,这话还真不好说,他不可能告诉刘国能,根据后世的历史,你以后会成为朝廷的大将。所以,干咳一声,笑道:“咱们都是‘十五家七十二营’的人马,荥阳大会的时候有过约定,要互相支援,共同对抗朝廷的嘛。”

  “哼。”刘国能听了这话,冷笑一声道,“如果是别家救了俺,俺也不会寻思什么?但是若说是张献忠那王八……”他大概想起来眼前这人是张献忠的“义子”,所以后面那个“蛋”字硬是咽了回去,继续道,“俺是不会相信的。”

  曹文焕微微一笑,眼皮挑起,试探着道:“你真的想知道为什么?”

  “是啊。”刘国能瞪大眼睛。

  “好,我告诉你。”曹文焕一拍大腿,故作深沉的道,“我不瞒你,其实我早就对张献忠不满了,我虽然是他的义子,但是我并不是心甘情愿跟着他的。他呀,就是个小人,算不上英雄。但是,我和你闯天王接触的这几日,看到你闯天王对待兄弟部下,那真叫一个义气,出于对闯天王的佩服,所以我就冒死救了你。”

  听到曹文焕半真半假的恭维,刘国能乐得心花怒放,大大咧咧的道:“那是那是,俺对待自家兄弟,一向是掏心窝子的,从来不藏私。”看了看曹文焕,忽然加重语气道,“小兄弟,你今天救了俺一命,俺很感激,知恩不报,那不是好汉行径,不如你也别回去了,以后就跟着俺吧,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何必去给张献忠那王八……当什么干儿子呢!”

  曹文焕暗暗好笑,这话正中了他的下怀,但是表面上他仍然装出犹豫的样子,然后才道:“好是好,可是闯天王的队伍昨天被官军杀散了,我就算跟着闯天王,恐怕也没有什么作用了吧?”

  刘国能以为他这么说,是觉得自己吃了败仗,不可能和以前那样威风了。急忙道:“小兄弟,这你就不懂了,昨夜官军偷袭的是俺的老营,那是直接跟着俺的亲信队伍。俺在其他地方还有队伍呢,只不过集中起来怕被官军追上来后一窝端了,所以让其它的首领带着呢。你放心,跟着俺刘国能,肯定不会让你吃亏受罪。这么着,你也别闯天王长、闯天王短的叫俺了,来,咱俩经历了一回生死,就在这里撮土为香,结拜成异姓兄弟得了。”

  曹文焕一呆,他没想到刘国能居然想出了这么一个主意,要跟自己结拜成异姓兄弟。这刘国能已经四十多岁了,而他在这个时代,只有十七岁,做他儿子都够了,他居然要和自己结拜。

  刘国能说干就干,也不顾小腿受伤,挣扎着就要起身。

  曹文焕急忙按住他,笑道:“闯天王,啊不,大哥,咱们那些世俗礼节就免了吧,你腿上有伤,行动不便,这叩头拜天的事,咱们以后机会多的是,在这里,我先把你这个大哥认下了,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看到曹文焕这么爽快,刘国能高兴得哈哈大笑,一边大力拍着曹文焕的肩膀,一边道:“好好,兄弟,以后咱们就是拜把子的兄弟了,有难同当,有苦同享,哎哟……”

  刘国能一高兴,又扯动了伤口,忍不住呻吟一声。

  “大哥,别动。”曹文焕急忙给他按住腿。

  “兄弟,这次多亏了你啦,你真是我刘国能命中的福星啊。“刘国能喘着粗气,大声感慨着,望着曹文焕的眼神带着无尽的喜悦。

  曹文焕故作憨厚的一笑,低头给他抚弄伤口,心中却在盘算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这个坞堡不是久留之地,现在马也杀掉了,一切只能靠步行了。曹文焕为了刘国能行走方便,在坞堡内找了一个爬犁,他把刘国能放在上面,又找来两根麻绳系好,挎在背上,一路拖着向前走。

  路上,刘国能给曹文焕讲了许多关于他自己的事情,原来他本人也是苦出身,给人放过牛,当过雇工和佃户,身上被地主抽过鞭子,婆娘逃走了,看着守寡的老娘在家里忍饥挨饿,他忍无可忍,那一年陕西大旱,庄稼颗粒无收,他就伙同李自成、张献忠等人,开始杀官造反。

  这么多年,东奔西走,被官军围追堵截,而各股大寇之间,也互相猜忌,彼此明争暗斗,都想蚕食鲸吞对方,他感到十分疲乏无助。但是为了手下的弟兄能够吃一口活命饭,他万不得已,四处烧杀抢掠,给老百姓造成了很大伤害。

  前些时候接到熊文燦的招降文书,曾经让刘国能心动了好一阵,但是由于部下反对,他为了对得起兄弟,也就不了了之了。

  曹文焕听了刘国能的话,感觉他时时刻刻都流露出那种对于颠沛流离生活的厌倦,可是有时候,又觉得无能为力改变那种现实。

  刘国能明显已经把曹文焕当作了自己人,对他知无不言。当问到曹文焕的事情时,曹文焕就随口胡诌,东拼西凑了一套说辞,大体也和刘国能的经历差不多。不过,说这些话的时候,面对刘国能的坦诚相待,曹文焕总觉得有点心虚。

  走了将近两天,剩下的马肉也吃得差不多了,这天正在路上走,忽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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