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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巡边


  大同镇右路杀胡口。

  古老的长城脚下,一抹夕阳斜挂在天际。

  曹文焕、曹林、曹刚和其它新兵营的弟兄,在队长李长顺的带领下,正在半人多高的青绿野草间拔涉,这一行三十多人,无精打采,仿佛一群种田回家的老农。

  队长李长顺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他是世袭的军户出身,在大同右卫干了半辈子,摸打滚爬了几十年,才混到了一个队长的官职。但是他已经很满足了,因为许多和他一起长大的军户兄弟,大部分不是逃亡就是战死了。

  李长顺看惯了刀光剑影,几十年来,早就混成了老油条,不思进取,胆小怕事,又不会取媚于上峰,所以上峰也不太重视他,不然,根本不可能把一批乌合之众交到他手里。

  李长顺这队的明军,负责杀胡口关隘的右侧。

  这是第十天了,每哨官兵一般巡边都是一个月左右,如果把这一个月混过去,就可以回驻地休整了,由下一班官兵接替。

  过了杀胡口关隘,右侧的长城前方,是一片两山夹对的平原,一行三十几人就顺着山脚象征性的巡视,十几天来,长城对面的漠北没有一丝的风吹草动,这一队的官兵都有些懒散无聊。

  曹文焕百无聊赖,现代的记忆,总在头脑中闪现,因此他嘴里叼着一根草棍,一边用朴刀挥打着长及膝盖的长草,一边哼着一首《懂你》,他想父母了。

  曹刚和曹林跟屁虫似的在曹文焕身后转悠,听到曹文焕唱歌,曹林笑嘻嘻的问道:“叔,你这是在哪个窑子里学的小调,真好听,有工夫你教教我。”

  曹文焕一乐,卟的把草棍吐出老远,笑道:“胡说,这哪里是窑子学会的,是……”

  话没说完,忽然听到走在前面的队官李长顺喊了一声:“停!”

  大家伙儿急忙停住了脚步。

  只见走在前面的李长顺像个狗一样的探起鼻子左嗅右嗅,随后踮起脚尖,向前面的山峰拐角处望了望,远远地似乎有一阵阵的烟尘,伴着咚咚的鼓点声。

  曹文焕也感觉到有些不对劲儿,目光在远处紧张的游移,曹林抽起鼻子,贴在曹文焕耳边,轻声道:“叔,好像有马蹄声靠近。”

  曹文焕还没说话,忽然看见李长顺跳了起来,大声吼道:“妈的,不好,是北虏的马队。”

  “东虏”是女真人,“北虏”则是蒙古人。

  李长顺话音一落,轰的一声,这一哨乌合之众仿佛炸了窝,纷纷仍掉武器向后溃逃。

  曹林被溃散的队伍冲了一下,急忙一拉曹文焕的衣袖,道:“叔,咱们咋办?”

  “别慌别慌?”曹文焕嘴里这么说,但是他长了这么大,第一次遇到这样的阵仗,一时也有点慌神儿,“咱们跟着队长走。”

  “叔,跑什么?大不了,咱们和这帮龟孙子拼了吧。”曹刚大声吼着,伸手从腰间拔出长刀。

  烟尘越来越近,鼓点也越来越大,渐渐的看到冲上来的是一支马队,马上闪闪的刀光,已经看得十分清楚。

  腿脚毕竟没有马蹄子快,这一队三十几个人,还没有奔出几十丈,马队已经从背后冲了上来。马上的骑士,发出嗬嗬的呼啸,从两侧围拢,那些跑得慢的老弱士卒,立刻就被随后赶上来的骑士挥刀斩为两段。

  曹文焕看到马上的骑士穿着绵甲,头上梳着整齐的牛尾巴小辫,和以前看过的清宫戏似乎不大一样,他虽然也知道这个历史时期,漠南蒙古臣服了辽东的后金政权,早就实行了满族女真人剃发称臣的那一套,但是猪尾马梳得为啥没有清宫戏里面瞧着舒坦,就是细直的一缕呢。

  敌人的马队已经四面围拢起来,来回的奔驰、恐吓,看来跑是跑不了了,只能拼一拼了。曹文焕想到自己现在已经不是什么李欣了,而是曹文焕,遇到敌人就知道逃跑,岂不是给曹氏一族的人丢脸?

  想到这里,曹文焕身体自然而然的激发起了一腔血性,拔出腰刀,大喝一声:“拼了。”

  曹刚曹林早就等着曹文焕这句话呢,立刻冲向扑面而来的蒙古人。受到曹刚曹林的刺激,剩下的老弱残兵也吼叫着扑向敌人。

  蒙古人似乎没有想到这群老的老、小的小的一群叫花子般的弱兵还敢反抗,既然不想乖乖的当俘虏,那就只好拿首级回去领功了。

  蒙古骑士开始杀戮,不时有明兵被砍飞掉了脑袋。

  一个蒙古骑士,手挥长刀,直斩曹文焕右肩。曹文焕下意识的低下了头,躲过了砍来的一刀。蒙古马从身边擦身而过的一刹那,他伸手右手,握住那名骑士的脚,顺势一拉,那个蒙古骑士立刻从马上掉了下来。

  曹文焕忘记了自己占据了别人的身体,想不到这一拉的力气居然这么大,这个念头在脑子中闪了一下,双脚一点地,两只手攀上了马鞍,直接跃上了马背,这个被自己支配的身体灵活异常,而骑术也这么精湛,曹文焕又叹了口气,原来那个曹文焕如果没有死的话,肯定是和曹文诏、曹变蛟一样的猛将,可惜了。

  曹文焕有了这个灵活地身体,得心应手,渐渐充满了信心,他就像在操控一个机器人,除了思想和意识是自己的之外,身体的各种素质还是原来那个曹文焕的,曹家一门都有猛将的素质,曹文焕自然也不例外。

  纵马跑了几步,一拔马头,曹文焕面对敌骑倒冲了回去,手中的钢刀,顺势挥动。这一刀一刀,又凶又狠,立刻显示出了惊人威力。曹家的人,个个勇猛善战,都不是省油的灯。

  这些蒙古人,本来是为了“打谷草”,掳掠几个汉人奴隶回去,顺便砍掉几个明朝边卒的首级回去报功。如今,漠南蒙古各部已经相继归附了辽东的后金政权,扰乱明边,本来就是塞外各部向满族政权卖好的一种手段。

  自从明朝内部闹流寇以来,明朝九边的精兵劲卒已经抽调一空,因此,明朝的边卒都是一触即溃。每次蒙古各部只要出动几十人,往往都能获得上百人的收益。

  这次掠边的同样是二十几个蒙古人,队官李长顺带领的边卒一样是望风而逃,可惜,蒙古人早就算计好了距离,所以这队乌合之众,在蒙古骑士迅若奔雷的攻击下,一个一个的被砍翻在地。

  可是,蒙古人也同样没有想到,这三十几个看似衣衫褴褛的明国步兵,居然还有几个勇悍的壮士,一时大意,被曹文焕、曹刚、曹林瞬间干掉了四、五人。

  领头的蒙古头领似乎看出了这三个人不太好惹,眼瞧着又有两个骑士被砍翻下马,急忙发了一声哨,其余十几人急急忙忙骑马撤退。

  曹文焕与曹刚、曹林杀得一身是血,蒙古人败退之后,曹刚杀得性起,居然还要策马追赶,被曹文喝止了。

  蒙古人都是长在马背上的骑士,马上功夫了得,对这一带的地形又熟,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残阳如血,地上留下了大片的尸体,包括队官李长顺在内的三十几个新兵营步兵,全部喋血在了长城脚下,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替死鬼”。

  曹文焕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他简直不敢想像,自己适才一口气杀了好几个人,现在握刀的手都在微微地颤抖。

  唉的一声,曹刚愤怒地把刀丢在地上,叫道:“叔,蛮夷太欺负人了,我要杀光了他们。”

  曹文焕环视了一下周围,尸体已经染红了这片草原,蒙古人的弯刀真是又快又准,许多人的脑袋都被砍成了二半,这些人基本上都是一刀毙命,根本就没有受伤的。

  曹林呆呆地道:“叔,我们咋办?”

  曹文焕愣了一下,道:“什么咋办?你就会问咋办?能咋办?我们必须马上赶回杀胡堡报信儿。”

  ……

  大同总兵官王朴的桌案上放着一份刚刚从右卫城参将那里递送上来的塘报,里面记载着大同右路杀胡堡守备亲手写下的边报。

  “……斩首六级,夺马四匹,绵甲五副,弯刀六支……”王朴喃喃自语,“三个新兵蛋子,居然会有这样的能耐,不简单呢?”

  虽然这次边兵被斩首三十几人,可是王朴心中知道,这些人根本就不在大同官兵的编制范围内,朝廷也绝对不会知道这件事的。大同最近几年连续灾荒,下面饿肚子的人很多,许多投军来的,都是奔着能够在军内吃一口活命饭。

  而北边的蒙古部落,又连续侵扰边境,许多边卒都遭受来自草原上的突然袭击。这几年,因为巡边而死的人不在少数,那些人包括许多军官都是他王朴一手训练和提拔起来的。朝廷正是多事之秋,做为一镇总兵,手中如果没有一些精兵,就等于把脖子伸出来让人砍,但是如果打了败仗,朝廷还是一样要怪罪下来。

  当今皇上可是个刻薄寡恩的主儿,他可不管你以前有过多少功劳,不合乎他的心意了,就要掉脑袋,袁崇焕不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吗?

  还有朝中那些拿着鸡毛当令箭的东林党,就知道空谈国事,明明不懂兵事,偏偏都喜欢在兵事上指手划脚,仗打坏了,就弹劾大帅不用心办事。都说这天下大坏,坏在谁手了,都坏在那些夸夸其谈的文官手里了。

  所以他王朴要吸取教训,尽量保存一些能征善战的兵。保住这些种子,以后用到的时候,他王朴就能够在战场上做到可进可退,这就可以了。因为有了这些兵,皇上就得处处用着他,他就能够抵挡住任何文官的弹劾,保住身家性命。

  所以王朴想到的办法就是保护这些兵,一个都不能少,那么谁去巡边呢?没有巡边的人,万一边关出现了什么情况,朝廷的言官一样要弹劾?于是王朴就想到了这样一个主意,只要来投军的新兵,无论年老年少,照单全收,然后挑出那些没什么大用的全部放去巡边,这些人基本不用发什么饷,死了也不可惜。

  现在分守大同右路的参将发来杀胡堡守备的边报,三十个巡关新丁全军覆没,但是有三个兵不仅赶跑了扰边的敌人,还斩杀六人,夺了对方的马匹和甲胄,这让王朴大感兴趣。

  王朴在总兵府里寻思了半天,手中一杯热茶刚刚端到嘴边,忽然重重地放在桌上,指着堂下的传令兵道:“你,回去告诉你们参将,让他通知杀胡堡的宁守备,把这三个士兵即刻送到大同来,本镇要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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