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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一章 长白明珠


  金秋九月,天高气爽,青绿的针叶松,深绿的云杉,火红的枫树,黄灿的岳桦,色彩斑斓,漫山遍野层林尽染,一道道,一条条如彩绸般为长白山披上秋日的锦绣华章。

  郁郁葱葱的草丛中,闪出一人一狗。

  那狗身材有小牛犊般壮实,背部金黄的毛色间,嵌着两条对称的浅黑花纹,油光闪亮,像涂了一层彩釉。眼若铜铃铛,炯炯有神。

  那扎着双丫髻的小姑娘叫明珠,长白山下甸子街人,皮肤黝黑而健康,眼睛乌黑而明亮,一笑露出两颗虎牙,圆乎乎的肩上挎着一只篮子,一边走一边在林荫树下寻找蘑菇投入篮中。

  大黄轻快在前跑着,不时顶抬起鼻嗅闻,竖起耳朵谛听,忽然发现窸窸窣窣的草丛中翘起一根尾羽,凌空一闪,猛蹿过去,一口便咬住了山鸡的脖子。

  明珠拿过山鸡,掂了掂分量,摘下一根艳丽的尾羽插上发髻,“大黄真棒,今晚的晚饭搞定,山鸡炖蘑菇,我想我现在可以吃些饭前水果。”

  秋天的长白山,到处是红丹丹、紫莹莹、黄澄澄的秋果,一嘟噜,一串串的覆盆子、都柿子、山丁子、红菇娘络绎不绝闪现在林间树梢上、灌木丛、花草间,姑娘的最爱,是都柿子,刚好找到好大一丛,一手一把,吃了起来。手上、脸颊上都被染上了果汁,舌头亦吃成黑黑的颜色。

  不提防,草丛中倏地竖起一条黑绿色的蛇,吐着血红的须子,向明珠游来。危机关头,大黄不顾一切蹿上去,一口咬住蛇的脖颈,蛇身缠绕上来,在草丛中翻来覆去地打滚、撕咬,最终尖利的犬牙将蛇头咬下。

  明珠知晓在大黄的庇护下免过浩劫一场,用脸颊在狗耳朵上亲昵抚摸着,“我是老爹的掌上明珠,大黄是我的掌上明珠,今晚要好好慰劳你。”

  在大黄的身畔,闪过一簇玛瑙般的红色果实,在苍碧的草丛中灼灼生辉,这是什么果子,很罕见。

  明珠的心扑通扑通跳了起来,莫非她遇见了人参!

  她小心翼翼地蹲下身在这植株附近开始挖土,果然不久,见着了人参脑袋,人参需要品相完整,留有须子,她从头上取下鹿骨做的簪子一点一点将人参从土中刨出来。乖乖,这人参很是不寻常,露出了一点儿头,不一会儿旁边又挖出一个脑袋,难道她一次能挖出两根人参,今天真是要走大运了。要知道一般参农要先拜山神,在山里转悠好几天都未必能寻到一枝山参。挖着挖着,这两根人参的肚皮竟然是连在一起的,最终出土的是一根连体胞胎的人参,如两个手拉手的小人一般出世了。

  明珠小心翼翼用草苔将人参裹好,“这回回家,老爹可不能说我贪玩了。”

  为了庆祝人参挖掘成功,她又吃了一把都柿子,这都柿子滋味如饮酒般醉人,明珠此时已是脚步踉跄,大黄咬着她的衣襟东倒西歪向山下拖去。

  长白山脚下,如星子般撒着些村落,其中有一处名甸子街。甸子街上的住户多是灾荒年间年从山东一带逃难过来的人,他们来到后很快发现,在这里只要手脚勤快,就不会饿肚皮,因为长白山蕴藏着无穷无尽的物产宝藏,可以说吃的、用的遍山皆是,俯身可拾。

  对于种地的农民来说,一年之计在于春。而对于山里人,一年之计在于秋。眼下,正是一年最盛时,放眼望去,横贯穿甸子街中央的那条平时略显冷落的街道此时热闹非常,老虎皮、雪豹皮、貂皮,狍子肉干、蛤蟆油、黑熊胆,人参、山核桃、松子仁,各种挤挤挨挨的奇珍山货看得人目不暇接,南来北往客商云集,叫卖声、讨价声、说笑声高高低低充盈各处,汇聚成甸子街独特的秋收街景,那些新采的山货就在这热热闹闹中随着客商贩运到关内各地。

  旗幌飘摇,裴老爹的永福客栈就开在甸子街中央大道边上。老爹最初在这路口摆下的只是个茶摊,四根柱子支起一个茅草棚,一张桌子一壶茶,供来往的人歇脚。一双勤快手,一张亲和脸,茶水摊渐渐建成茶馆,茶馆又扩建成今日的模样,一幢二层楼的永福客栈,掐指一数,时光荏苒二十年整。朴实热情的伙计,简单可口的山味,童叟无欺的价格,凡是入住过的客人,无不点头称赞,冬天烧的火热的炕头,吃饭用分量足大海碗,客栈的生意越来越兴隆。

  当大黄带着明珠出现在客栈门口时,明珠醉的满面酡红,头上歪插着山鸡毛,身子左摇右晃,老爹皱了眉头:“这丫头,越来越是疯地没边了。”又摸了摸大黄,赞道:“多亏了大黄,不然这人就丢人丢在山里。”

  大黄汪汪叫了两声,似乎知道自己立下功劳。甸子街的好多猎户都看上了大黄,想带它去打猎,每次来店里就会跟老爹说:“这样好的狗白白养着,不跟着去林子里捕头鹿,抓个鸟什么的太可惜了。”

  老爹笑眯眯地回应:“你们要是看上这条狗,行啊,谁娶我闺女,这条狗做陪嫁!”

  猎户们闻言立时禁声,再也不打这条狗的主意了。

  明珠是裴老爹的膝下独生女,也是甸子街上地道的大龄剩女一枚,眼瞅着同龄的女娃纷纷嫁人,孩子都生下两三个了,她依然待字闺中。

  明珠的妈妈当年生她时难产,死的早,她从小跟着老爹忙前跑后,成了客栈的半个当家人,走路虎虎生风,大脚板啪嗒啪嗒一脚一个坑,烧火、挑水,劈柴、烧饭,粗活、累活,样样能干,在柴灶间忙里忙外反倒疏忽了那些儿女家事,不涂脂抹粉亦不作钗裙妆扮,芳龄虽只有十八,长的却像四十岁,长得珠圆却不玉润,因为她还很能吃,厨房里新出锅的粘豆包,好吃,来一锅,刚炖好的酸菜肉,好吃,来一大海碗,那些好吃的东西让她闻到香气,入得她眼,便会接着入她口,如此吃来吃去,长成了一个小胖妞。幼时父亲怜她是孤女,从来不忌讳她的口,明珠也乐得吃,待年龄渐长,看看身形想略加限制,不料限制导致偷吃,偷吃的结果是,吃得更多,身上的肉不减反增。

  有人曾经嗤笑老裴家养的闺女名为明珠,却越来越滚圆的像个球,结果被明珠抡圆了拳头,给捶得跟个球似的滚出了客栈。

  有女如此彪悍强壮,嫁人便成了难事。老爹托了附近好几个媒婆找对象。巧舌如簧的媒婆们不辞辛劳奔波各处,花言巧语得美化明珠,竭力撮合。

  李家媒婆给她介绍过一个砍柴的小伙子,身强体壮,每日上山砍一大捆柴背下来,发散着松林的气息。

  张家媒婆给她介绍一个猎户,拳打南山,脚踢北虎,曾经捕捉过两只东北虎上县衙里请赏。

  老爹自己还想把甸子街上一个常年卖山货的介绍给她,那人时不时的会送些新鲜的山鸡、狍子、蘑菇之类的到店,使得客栈经常有些新鲜菜。

  可明珠一律不答允,砍柴人手太粗糙,猎户身上有动物的血腥味道,卖山货的油嘴滑舌,她可不想有个人一直在耳朵边蚊子一样嗡嗡,这些她都不喜欢。

  老爹不满道:“你这丫头是不是跟大黄在一起呆的时间太久了,快成狗鼻子了,怎如此挑三拣四,莫不是你有了意中人?”

  老爹不由得气哼哼地要翻翻老账本,把与她同龄的那些嫁人的、生娃的都拿出来跟她孤家寡人的生活对比一番,苦口婆心的劝嫁。

  傍晚明珠闻着香喷喷的山鸡炖蘑菇的味道醒来,溜到厨房守着一盆刚出锅的吃得嘴巴油汪汪的,被老爹抓个现形,又是一顿唠叨,鸡肉的美好味道让她消化掉了老爹的这些警世良言,待老爹说的差不多了,方回道:“老爹,我可是你的独生闺女,掌上明珠,怎么着,也得找个绝世好男人。”

  “你这丫头真是眼比天高,放眼咱这甸子街,真有那等有门第的,谁又看得上咱这开客栈的?”裴老爹环顾客栈里的三六九等人,心下茫然,丫头心气这么高,大山脚下的一个小村子,怎会出人人中龙凤,别说绝世好男人,不要绝了裴家的后代就好。

  明珠轻轻给老爹捶了几下后背:“我亲爱的老爹,您就别为我的事上愁啦。人生那么长,应该找一个有趣的人一起过,您就省省心,别一下子把我和大黄都赶出去。”

  为了犒劳大黄今日护主有功,明珠丢给它一块肉嘟嘟的大鸡腿:“大黄,来,今天你有口福了。”

  大黄“汪汪”跳跃着咬在嘴里,衔到一个角落里吃去。

  裴老爹怜爱又无奈道:“你就挑吧,挑来挑去的,都留家里成老闺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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